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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2010-8-25即時新聞:陳法拉呼籲港人保持理智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falafan    时间: 2010-8-25 19:33:52     标题: 2010-8-25即時新聞:陳法拉呼籲港人保持理智

陳法拉胡椒噴霧傍身
蘋果即時新聞2010年08月25日 (07:23 pm)


陳法拉今日出席在尖沙嘴舉行的鞋店開幕活動,特別穿上素服,悼念菲律賓脅持人質事件的死難者。


法拉說:「因為我手揸住美國護照,我由中學開始已經有人強烈建議,叫我哋盡量少去印尼同菲律賓,經過呢件事識咗居安思危,之前我阿媽送咗支胡椒噴霧畀我,我初初嫌煩擺咗喺屋企,o依家會放入手袋傍身。」



Amanda S.開舖賣餅
蘋果即時新聞2010年08月25日 (07:23 pm)


Amanda S.今日出席在尖沙嘴舉行的鞋店開幕活動,早前她專程去法國學整餅。


她說:「我諗住會喺香港開舖,o依家會喺灣仔同銅鑼灣搵舖位,預計投資 200至 300萬,希望明年 2月可以開幕。」



Amanda S.(左)出席鞋店開幕活動。


作者: falafan    时间: 2010-8-25 19:34:32

陳法拉呼籲港人保持理智 (20:26)
明報即時新聞2010-08-25


陳法拉有份演出的《公主嫁到》收視高開,她表示可能首日是受到菲律賓挾持人質事件影響。

法拉指因為當晚大家都關心挾持人質事件,所以大家才開著電視,不過亦希望劇集之後亦會有好收視。她自言沒有去過菲律賓,工作上亦甚少機會去,不過經過此事,法拉亦提高了自己的安全意識。她又坦言這次始終是意外,不能怪責整個國家和民族,希望港人在痛心和憤怒之餘要保持理智。


作者: falafan    时间: 2010-8-25 19:35:19

陳法拉曾為安全取消去菲旅行
【20:47】2010年08月25日


【on.cc專訊】 藝人陳法拉出席公開活動,談到菲律賓挾持人質事件,她表示自己持有美國護照,在美國生活期間政府都會建議市民唔好去菲律賓這國家,當年曾經有意與四名同學一齊去旅行,最後亦因安全起見取消。



陳法拉在美國生活期間已被勸喻不要去菲律賓旅行。


作者: falafan    时间: 2010-8-25 19:36:02

陳法拉認為需居安思危
星島即時新聞2010-08-25 (22:41)


陳法拉出席鞋履宣傳活動,提到菲律賓發生的挾持事件,法拉表示雖未去過菲律賓,但看過今次事件後,覺得出外一定要小心,亦要學會居安思危。



陳法拉 [攝影︰鄧國良]


作者: 天涯一匹狼    时间: 2010-8-25 19:49:40

预防胜于治疗啊!!!
作者: SamuelLapYan    时间: 2010-8-25 19:53:19

我今天也應穿黑白素服去.慚愧
作者: fala5201314    时间: 2010-8-25 20:07:46

聊勝於無吧!法拉要小心
作者: Lockey    时间: 2010-8-25 20:17:08

法拉無論穿甚麽衣服都這麽好看
作者: wangzilin    时间: 2010-8-25 20:19:23

陳妈妈有先见之明啊
作者: 浈心浈意    时间: 2010-8-25 20:24:05

尤其是美女 必须的
必须知道现在都是什么社会。。
作者: 小Mo    时间: 2010-8-25 20:41:03

法拉每次打扮的都好靚!
作者: momoamos    时间: 2010-8-25 21:55:47

不幸地,有一部份人已經失控了,一天到晚都在想這個
作者: falafan    时间: 2010-8-25 21:57:24

还一天到晚在寻找新的发泄目标。
作者: momoamos    时间: 2010-8-25 21:59:24

回复 falafan 的帖子


    可以考慮一下成龍,反正那個白痴已經被人罵慣了
作者: falafan    时间: 2010-8-25 22:02:16

回复


    可以考慮一下成龍,反正那個白痴已經被人罵慣了
momoamos 发表于 2010-8-25 21:59


已经开始了。但艺人就不一定都敢了。
作者: momoamos    时间: 2010-8-25 22:04:54

回复 falafan 的帖子

成龍那傢伙真是活得不耐煩了,永遠在不適當的時間做不適當的事
   
作者: Sweep_Yellow    时间: 2010-8-25 22:11:29

大家可能把焦點放錯了, 就算那些警察做得不好, 現在也改變不了什麼

與其憤怒, 不如替遇難家人傷心...
作者: fala5201314    时间: 2010-8-25 23:29:11

糟了!糟了!剛查法律,在香港 胡椒噴霧 是不能帶的!!!是犯法的!!
希望法拉能看見!!
作者: falafan    时间: 2010-8-25 23:32:10

胡椒噴霧的擁有在世界多個地方都受到限制:
在比利時,胡椒噴霧被列為違禁武器,只有警務人員可以攜帶。
在丹麥,私人擁有胡椒噴霧是非法的。
在美國首都華盛頓及瑞典,擁有者要向當地警方登記。
在香港,胡椒噴霧被列為槍械,一般市民不能擁有,香港警隊在世貿會議以及高鐵撥款中對付示威者時使用胡椒噴霧,根據香港警方發言人表示,這些屬於人工合成胡椒噴霧。
在俄羅斯,18歲以上的公民具有非限制的購買、隨身攜帶以及在自衛的情況下使用胡椒噴霧的權利。

悲剧,好像确实是犯法的,法拉的不会就是这个吧。。。
作者: falafan    时间: 2010-8-25 23:35:09

糟了!糟了!剛查法律,在香港 胡椒噴霧 是不能帶的!!!是犯法的!!
希望法拉能看見!!
fala5201314 发表于 2010-8-25 23:29


我@法拉了。。。
作者: fala5201314    时间: 2010-8-26 00:03:10

我@法拉了。。。
falafan 发表于 2010-8-25 10:35


希望法拉能看見,只是天天都數百人@她,怕她忙看不見。。。倒是法拉說得這麼高調,一定很快有朋友能提醒她。
作者: falafan    时间: 2010-8-26 00:08:32

希望法拉能看見,只是天天都數百人@她,怕她忙看不見。。。倒是法拉說得這麼高調,一定很快有朋友能提 ...
fala5201314 发表于 2010-8-26 00:03


这在香港算不算是常识?一般人会知道违法不?
作者: fala5201314    时间: 2010-8-26 00:14:07

这在香港算不算是常识?一般人会知道违法不?
falafan 发表于 2010-8-25 11:08



很難說,我原本只記得好像是違法,但不知道是那麼嚴重。
作者: cusa2005    时间: 2010-8-26 00:14:20

额。。违法一刚,
作者: falafan    时间: 2010-8-26 00:14:59

很難說,我原本只記得好像是違法,但不知道是那麼嚴重。
fala5201314 发表于 2010-8-26 00:14


这么说来,保险起见,那要私信一下了。。。

作者: wangzilin    时间: 2010-8-26 00:17:38

还是私信把握
可别因为这事 违法了 哎
作者: cusa2005    时间: 2010-8-26 00:20:37

会不会其实就是普通的防狼喷雾,法拉一不小心说成这个了
作者: fala5201314    时间: 2010-8-26 00:23:28

会不会其实就是普通的防狼喷雾,法拉一不小心说成这个了
cusa2005 发表于 2010-8-25 11:20



基本這類攻擊性在香港也是犯法的。
作者: lrs0929    时间: 2010-8-26 02:54:14

法拉也应该要适当的保护自己。
作者: changbo    时间: 2010-8-26 06:49:35

口误,哈哈

法拉用不着那东西吧,哈哈
作者: Kenwick    时间: 2010-8-26 22:46:42

悲剧,好像确实是犯法的,法拉的不会就是这个吧。。。
falafan 发表于 2010-8-25 23:32



香港治安很好的,晚上小心点就可以。

不要在晚上一个女人上街。


作者: 哈嘻嘿    时间: 2010-8-27 14:55:53

自衛也犯法嗎.___.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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